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大学生医保老生新参保、续保工作的通知

2016-05-10

各院系:

   我校2015—2016学年大学生医保即将到期,为保障已参保学生的医疗保障能按时接续,现将2016—2017学年大学生医保续保工作、新参保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续保对象

   此次参保工作只涉及20132014级在校学生(四年制),2015级在校学生(二年制)。

二、参保学生费用   

   1、根据南京市有关规定,学生的参保费用标准为100元/人/年

   2、从今年开始,全校范围内按照学制一次性收取剩余学制的医保费用。

   四年制:2014级学生参保费用为200元/人(保障期2016.9.1—2018.8.31)

           2013级学生参保费用为100元/人(保障期2016.9.1—2017.8.31)

   二年制:2015级专转本学生参保费用为100元/人(保障期2016.9.1—2017.8.31)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大学生,个人所交保费予以减免。

   4、缴费结束后发生转学、退学或者其他中止学籍情形的,当年所缴纳的医保费用不予退费,按学制参保的剩余学制可以退费,在下学期参保结束后统一办理。  

三、操作流程

1、续保工作:院系通知参保学生确认是否续保,对照“南京大学金陵学院2015-2016学年参保名单”(附件1),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是否续保,提交本院系续保的学生名单的电子和纸质文档。(22个字段先后顺序不要打乱,除专业类别、联系电话、学制外其他信息不要修改,只要把不续保的人员信息直接删除即可,学制为该生毕业前剩余学制。格式见附件2)

2、新参保工作:2015-2016学年没有参保的学生,若想参加2016—2017学年大学生医保,采集学生参保信息,提交2016-2017学年老生新参保学生信息汇总表的纸质和电子文档(格式见附件3),并提交学生的电子相片(要求见附件4)。

3、停保工作:因为休学、退学、出国留学、入伍当兵、已故、自愿申请停保、在家参保以及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续保的学生需办理停保手续,各院系需提交不参保名单的纸质和电子文档(格式见附件5),在“原因”栏注明停保原因,并通知停保的学生提交《南京大学金陵学院大学生医保知情确认及不参保承诺书》(见附件6,不参保承诺书由院系负责留存)。

四、相关材料的提交及扣费时间

1、请各院系在523日之前将相关确认材料(包括新参保、不参保、续保、停保、低保名单及电子相片),以“院系”为单位统一递交学工处。

2、续保及新参保学生可以登陆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智慧校园云平台(电脑)、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掌上校园APP(手机)通过网上银行缴费或者在学校自助机用一卡通进行缴费,缴费截止日期65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学生的低保证明材料最迟于6月1日前报送学工处。

五、注意事项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学生需要院系报送低保学生信息登记表(格式见附件7),并附上纸质证明材料,低保证及相关低保证明需要上一年度后已经过年神的低保证或户籍所在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户证明,可以是复印件或传真件,证明材料由学院集中上交学工处,由学工处到市医保中心统一办理低保大学生续保验经过验证以后方可享受低保大学生待遇。享受低保政策的学生先缴费,经审核后再退还保费。

2、涉及到转专业学生的新参保和续保、停保工作,都由最终转入院系来负责大学生医保数据统计工作。

3、不参保学生一律需签署《南京大学金陵学院大学生医保知情确认及不参保承诺书》(包括在校外参保的学生),由院系存档备查,作为考察各个辅导员参保率的重要依据

    4、大学生医保工作牵涉到广大大学生医疗保障的切身利益,请各院系高度重视,确保将本次续保的相关事宜详细通知到每位学生,确保相关工作有序进行

 

                                                                                                                       南京大学金陵学院学工处

                2016年5月6

附件:1.南京大学金陵学院2015-2016学年参保名单

      2.2016-2017学年续保名单

      3.2016-2017学年老生新参保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下载

      4.大学生医保电子相片采集要求附件下载

      5.不参保学生名单附件下载

      6.南京大学金陵学院大学生医保知情确认及不参保承诺书附件下载

      7.低保学生信息登记表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