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2-09-26

各院系: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的相关通知,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1.在校品学兼优的学生。

2.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当年1231日前一次性发放)。

二、评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异;

5.2021-2022学年学习学业成绩在本专业排前10%(含10%)。学业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送程序及时间

1.各院系严格按照规定,经评议、审核后,在院系范围内至少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20221010日上午10点前报送国家奖学金建议名单纸质申报材料到文科楼106室。报送材料包括:

1)学生提供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学生个人事迹材料、学生获奖证书、由校教务处打印盖章的学生成绩单、5分钟以内个人陈述的PPT。(发送至312082819@qq.com

2)院系提供

 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国家奖学金学生信息登记表(见附件4)、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评审结果及本院系初审合格学生的基本情况介绍等)。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材料初审,统一安排评审委员会进行线下面试。

3.待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最终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院系在系统上提交申报材料,并通知学生正式打印一式两份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履行相应的盖章手续,最终将评审材料报省教育厅。

四、评审要求

1.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但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2.院系应严格按照“南京大学金陵学院2022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额”中的人数组织申报,并严格审核学生的申请信息和证明材料。如经查申请人信息不实,学校将取消其在校期间所有奖助学金申请资格,收回已发奖金,并按校规处理。

3.院系须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本院系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初审并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对各院系报送材料进行初审,对不符合规范要求报送的材料退回重新填报,对不符合申报资格的材料进行删除,同时核减该院系国家奖学金申报指标。

4.对于本学年初转专业的学生,请到原所在院系参加评选,请转入院系主动协商原所在院系并做好相关工作。

5.各院系要加强获奖学生的宣传和表彰工作,发挥获奖学生的先进性和引领示范作用,培养受助学生感恩、责任和服务意识,带领更多的学生自信、自强、自立,为优良的学风和校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6.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请务必按照填写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准确、规范完成各项数据和材料的报送。如有疑问,请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025-58646687

五、附件

1.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件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4.国家奖学金学生登记表


南京大学金陵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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